《婚后自己买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?这3种情况关键看这1个时间点》
【核心疑问】婚后一方自己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?这个问题往往成为婚姻纠纷中的焦点,不同情况可能导致完全相反的认定结果,本文结合《民法典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解析三种典型情形。
婚前全款购房的法律认定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63条,婚前全款购买的不动产属于个人财产,即使婚后共同生活期间未实际使用该房产,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进行过任何产权变更或共同出资,该房屋始终属于原产权人个人财产,但需注意:若购房时存在婚后共同出资(如父母资助),可能影响财产属性认定。
婚后按揭购房的财产分割规则
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:
产权登记在对方名下:
特殊情形的司法实践
父母出资性质认定
部分共同出资情形
【实务建议】
【法律依据】 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(夫妻共同财产范围) 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(一)》第78条(婚后购房分割规则)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民法典>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29条(父母出资认定)
婚后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,关键在于"资金来源+产权登记+还贷情况"三个时间节点的综合认定,建议夫妻在婚前、婚中、婚后的财产规划中,通过法律手段做好风险隔离,避免因房产问题引发婚姻危机,具体个案需结合证据材料由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分析。
